一月学会断流年吉凶高讲全本(七)

2022-06-21 10:09:16 野山老人
现假设以下例题来讲解四柱中几种气数的五行的合并方法:

例1:
庚子 癸未 乙巳 己卯
此造日干乙木本身18气,加时支卯木中藏乙木36气,加月支未土中藏乙木6气,日干乙木干支相加共为60气。
月干印星癸水本身18气,加年支子水中藏癸水36气,印星癸水干支相加54气。
年干官星庚金本身18气,加日支巳火中藏辛金12气,官星庚金干支相加共为30气。
时干财星己土本身18气,加日支巳火中藏丁火、戊土共24气,月支未土中藏己土18气,财星己土干支相加共为60气。
此造四柱天干共有四种五行,由于年干庚金与月干癸水是紧贴相生,故将年干庚金的30气与月干癸水的54气相加,得月干印星癸水共为84气。这样四柱中天干四种五行则合并成了三种五行。由于印星癸水和日干乙木都是财星己土的对抗五行,加之水又是生木的,故可将印星癸水之气与日干乙木之气相加,得出这是个印旺、身旺、财轻之命。故可选财星作为用神,岁运若有食伤(丙、丁火)透出也可化比生财为用。由于命局中有印星癸水透出,故不宜选官星为用。否则不但不能发挥用神的作用,反而还会将用神财星化为忌神。

例2:
丙寅 壬辰  己巳 乙亥
此造日干己土本身18气,加坐支巳火中藏戊土6气,加月支辰土藏戊土18气,加年支寅木中藏戊土6气,日干己土干支相加共为48气。
年干印星丙火本身18气,加坐支寅木中藏丙火12气,加日支巳火中藏丙火18气,印星丙火干支相加共为48气。
月干壬水本身18气,坐支辰土中藏癸水6气,加时支亥水中藏壬水24气,财星壬水干支相加共为48气。
时干七杀乙木本身18气,加坐支亥水中藏甲木12气,加月支辰土中藏乙木12气。加年支寅木中藏甲木18气,七杀乙木干支相加共为60气。
此造年干印星丙火与日干己土为隔干相生,月干壬水与时干乙木也为隔干相生。在这种情况下,应以日主为中心,对我(日干)有利者与我(日干)相加,对我不利者与他相加,显然是年干丙火对我(日干)有利,故将丙火的48气与日干己土的48气相加,得出印比的气数共为96气。由于月干壬水是耗我(日干)的,时干乙木是克我(日干)的,故将财星壬水的48气与时干的七杀乙木的60气相加,财杀共为108气。得出两种对抗五行的力量只相差12气,故用神应随岁运的变化而定。
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以上在四柱中天干各种五行合并的方法讲到“是相生者应视其生,是相克者应视其克”,从此造天干各个五行合并的方法中可以看出,此论应视其命局的组合而论,而不能一概以“是相生者,视其生,是相克者,视其克”如年干的丙火,对日干己土是相生者,但因中隔月干,本不能构成直接相生,由于年干丙火与月干壬水为紧贴相克,丙火耗了壬水之气就等于帮助了己土,所以年干丙火的气数可以与日干己土相加。月干壬水与时干乙木,虽为隔干相生,但因时干乙木克了日干己土等于帮助了月干壬水,同样壬水耗了己土的气也等于帮助了乙木,故月干壬水的气也可以与时干乙木的气相加。时干乙木与年干丙火也是相生的,那么它们之间是否也可以按“是相生者,视其生”的原则而将两种五行的气数相加呢?显然是不能。因为乙木克了己土,是对丙火的不利,丙火耗了壬水也是对乙木的不利。因此,遇到这种组合,在评判日干的旺衰和天干各五行的旺衰时,尽管乙木与丙火是相生的,但这两种五行的气数不能相加。

例3: 
甲寅 壬申  戊午  丙辰
此造日干戊土本身18气,加坐支午火中藏己土12气,加时支辰土中藏戊土18气,加年支寅木中和月支申金中各藏戊土6气,日干戊土干支相加共为60气。
时干印星丙火本身18气,加日支午火中藏丁火24气,加年支寅木中藏丙火12气,印星丙火干支相加共为54气。
月干财星壬水本身18气,加坐支申金中藏壬水12气,财星壬水干支相加共30气。
年干七杀甲木本身18气,加坐支寅木中藏甲木18气,加时支辰土中藏乙木12气,七杀甲木干支相加共为48气。
此造时干印星丙火与日干戊土为紧贴相生,在评判日干的旺衰时,丙火的54气可以与日干戊土的60气相加,得出日干戊土共为114气。月干壬水和年干甲木虽为紧贴相生,但因此造有印星丙火透出,年干甲木不能做为用神,故年干甲木泄壬水之气,是对壬水的不利,反而利于日干戊土,这样财星壬水则不能与七杀甲木相加。因此甲木在这种组合的四柱中,只能作为忌神看待。应选食伤生财为用。

例4: 
庚戌 壬午 乙酉  戊寅
此造日干乙木本身18气,加时支寅木中藏甲木18气,日干乙木干支相加共为36气。
月干印星壬水只有本身18气。
时干财星戊土本身18气,加月支午火中藏丁火己土共36气,加年支戌土中藏戊土18气,加时支寅木中藏戊土6气,财星戊土干支相加共为78气。
年干官星庚金本身18气,加坐支戌土中藏辛金12气,加日支酉金中藏辛金36气,官星庚金干支相加共66气。
此造年干庚金与月干壬水虽为紧贴相生,但因壬水只有18气,而庚金有66气,壬水只能化掉庚金18气,庚金生了壬水还多余48气,这多余的48气就要越过壬水而克日干乙木,克了日干就是帮了财星戊土,这样,年干庚金虽然与时干戊土是遥隔相生,但因这两种五行都是日干乙木的对抗五行,故庚金生了壬水后多余的48气仍然可以与时干戊土相加,得出财官共为126气。从而找到了这个命局的忌神就是财官。印星壬水原本只有18气,加化了庚金18气,印星壬水共36气,印比相加共为72气。这样就可毫无疑问的选印比为用,忌食伤、财、官之运。

例5:
庚申 丙戌  甲戌  壬申
此造日干甲木只有本身18气。
时干印星壬水本身18气,加年支、时支申金中各藏壬水12气,壬水干支相加共42气。
月干食神丙火本身18气,加坐支和日支戌土中各藏丁火6气,食神丙火干支相加共为30气。
年干七杀庚金本身18气,加坐支和时支申金中各藏庚金18气,加月支和日支戌土中各藏辛金12气,七杀庚金干支相加共为78气。
时干壬水与日干甲木虽为紧贴相生,但因甲木只有18气,而壬水有42气,这样甲木只能化掉壬水18气,壬水生了甲木后还多余24气,这壬水比甲木多余的24气,必然要越过甲木去克食神丙火。由此可见,这时干壬水与年干庚金虽为遥隔相生,但因壬水和庚金都是丙火的对抗五行,所以时干壬水比甲木多余的24气应与年干庚金78气相加,这样庚金和壬水相加共为102气。日干甲原来只有18气,加壬水生甲木18气,日干甲木共为36气,再加上食神丙火30气,木火相加共为66气。
从以上各个天干的计气中不难看出,这是个身弱、食神弱、官、印两旺而官更旺之命,应选比劫化印生食伤为用,忌行财、官、印运。
有关四柱中几种五行的气数合并的方法,仅举以上五例,如果还有的组合没有包括在内的,请读者根据天干五行互化(循环相生、越级而克)的原理,结合各个五行所处的位置,仿照以上方法进行合并。
在这一节里讲解了四柱中天干几种五行的气数的合并方法和命局在大运、流年天干几种五行的气数的合并方法。就合并的方法而言,他们之间有其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其相同之处,都是按照天干五行互化(循环相生、越级而克)的原理。不同之处,四柱是静止的,其天干几种五行的气数合并的目的只是为了找出忌神,选出用神。而命局在大运流年是动态的,其天干几种五行气数合并的目的是为了评判吉凶。另外,在计气的程序上也存在着差异。四柱中天干几种五行的合并是将天干各个五行的气数分类排队后再找出一个最旺的五行。而命局在大运、流年天干的几种五行,是先找出最旺的五行,然后再合并。也就是说,在进行四柱中的天干几种五行气数的合并时,就不要刻意追求与命局在岁运中的天干几种五行气数的合并在方法上的一致。
命局在岁运中天干几种五行的气数合并成两种对抗五行的方法比较复杂,而且难度比较大,但我们不能因此而产生畏难情绪。因为它是决定岁运吉凶的精确数据,又是判断岁运吉凶的必经之路,只要静下心来,找到了规律,并不是不可逾越的难关。不过,它毕竟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实在弄不通,可以参加面授班,通过老师的讲解和点拨,你会一下子明白过来。
 第四节   论天干相合
天干相合,是指天干五合。即: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天干相合,也是天干五行互化的一种方式。两种五行相合,其实质就是两种五行通过合的方式,而达到合化为某一种五行的目的。相合的两种五行,在合化的过程中,发生着质和量的变化。天干相合的特点是异性相吸,即阴阳相合。从大自然发展的规律来看,就是物极必反,也就是阳极而生阴,阴极而生阳。
如: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这两组天干相合,相合两干,其中有一干与合化五行相同,而有一干与合化五行不相同。其特点是:其中与合化五行不相同之干发生着质的变化,而转化为另一种五行,令其与合化五行相同之干力量加大,发生着量的变化。如甲己合化土,其中甲木与合化的五行不相同,发生着质的变化,由木之五行转化为土之五行,令土之五行的力量加大,发生着量的变化。乙庚合化金也是如此。
如: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此三组天干相合,相合两干与合化五行都不相同,即相合两干都发生了质的变化,转化为另一种五行,令其转化之五行的力量加大,发生了量的变化。如丙辛合化水,丙火、辛金都发生了质的变化,转化为水之五行,令水之五行的力量加大,发生了量的变化。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也是如此。
天干相合看似简单,就是事物发生质变和量变的一种象,但诸书对天干相合的合化条件均无定论。有的含混不清,有的随意性很大,有的见合则合,见合则化,有的甚至化与不化均以合论。还有的竞将天干相合复杂化,归纳了二十多种。冠以暗合、姤合、等种种之说。实令后学者眼花缭乱,无所适从。我认为以上种种谬误之处,其根本原因,就是对天干五合的本质意义毫无认识。古代五行学说中明确指出:“自然界各种物质和现象(包括人在内)的发展和变化,都是金、木、水、火、土这五种物质不断运动和互相作用的结果。亦即宇宙间万物生生息息的规律和原因。”
由此可见,天干五行合化的本质意义就是自然界各种物质不断运动和互相作用的一种方式。那么,这种运动和互相作用,就必须要求有个特定的条件。只有在这个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它特定的变化。所以,天干相合也只能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合化。


一、天干相合的合化条件
1、相合两干必须紧贴。在命局中系指年干与月干,月干与日干,日干与时干。还有运干与岁干以及岁运之干与命局任何一干均为紧贴。

2、相合两干,必须有一干的坐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

3、两干相合,月支必须是合化的同一五行。
例如:
癸亥  乙丑  己酉  甲戌
此造中日干己土与时干甲木相合,两干紧贴,其中时干甲木的坐支戌土和月支丑土均为甲己合化土的同一五行。故日时甲己合化土可按合化成功论。

4、年干与月干相合时,只要其中有一干的坐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也可按合化成功论。
例如:
壬寅  丁未  甲戌  辛未
此造中年干壬水与月干丁火相合,两干紧贴,虽月支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但有年支寅木为丁壬合化木的同一五行,又有日干甲木也为丁壬合化木的同一五行,年月也可按合化成功论。相反,如果月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而年支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同样可按合化成功论。

5、大运、流年天干与命局任何一干相合时,大运或流年的坐支必须是合化的同一五行。
例如:
己酉  壬申  癸亥 戊午
大运:癸酉  甲戌
如此造逢甲戌大运年干己土与运干甲木相合,因为运干甲木的坐支戌土为甲己合化土的同一五行,故年干与大运天干甲己相合,可按合化成功论(这种情况下的相合,不要求月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相反,如果年干的坐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而大运之干的坐支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则不能以合化成功论。命局任何一干与大运、流年之干相合,均以此同论。

6、大运天干与流年天干相合时,只要其中有一干的坐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则可按合化成功论。
例如: 
乾造: 丙午 丙申 壬子  乙巳
大运:丁酉  戊戌  己亥
如此造行己亥大运,逢甲戌流年,运干己土与岁干甲木相合,因岁干甲木的坐支戌土,为甲己合化土的同一五行,故岁运甲己合化土,可按合化成功论。如果运干的坐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岁干不为合化土的同一五行,也可按合化成功论。

7、凡命局中两干相合,其他合化条件均已构成,但月令不是合化的同一五行时,若遇地支有天干合化的同一五行的合局者,亦可代替月令引化两干合化成功。因为地支合局旺于月令。
例如:
己未  乙亥   壬寅  丁未
此造日干壬水与时干丁火相合,两干紧贴,日干坐支寅木又为丁壬合化木的同一五行,月干又有乙木透出,但月令亥水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恰遇地支有月日寅亥合化木成功,故可代替月令引化日时丁壬合化木成功。
又如:
坤造:己未 甲戌  壬寅  丁未
大运:乙亥 丙子
此造日干壬水与时干丁火相合,两干紧贴,日干坐支寅木又为丁壬合化木的同一五行,月干又有甲木透出,但月令戌土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若逢大运乙亥,与日支构成寅亥合化木,正好是日时丁壬合化木的同一五行,也可代替月令,引化日时丁壬合化木成功。

8、凡命局中两干相合,其他合化条件均已构成,但月令不是合化的同一五行,不以合化成功论。若逢两干合化同一五行本气强根的大运和流年,亦可代替月令引化两干合化成功。因为岁运地支旺于月令。
例如:
乾造:乙酉 庚辰 丁丑 壬寅
大运:己卯 戊寅  丁丑(6岁运)
此造日时丁壬相合,两干紧贴,时干壬水坐支寅木为丁壬合化木的同一五行,年干又有合化的同一五行乙木透干,但月令不是合化的同一五行,日时丁壬合化木不以合化成功论。当行至己卯、戊寅大运时,运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的本气强根,亦可代替月令引化日时丁壬合化木成功。在丁丑大运和其他大运中逢寅卯木的流年,也可代替月令引化日时丁壬合化木成功。

上述天干合化的条件中,一是强调坐支,二是强调月令、岁支和运支,强调坐支是指出天干合化时必须有引化之五行,称为化神。强调月令是指出天干合化的五行,在合局中必须当令,强调岁支和运支,是指岁支和运支旺于月令。只有合化的五行在当令强旺的条件下,才可令其与合化五行不相同的五行随化而发生质的变化和量的转化。由此可见,天干合化,是一种衰弱的五行去从化于另一种强旺的五行。

年干与月干相合化时,为什么月支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只要年支是合化的同一五行,也可代替月令引化天干合化成功呢?这是因为年支乃掌管一年十二个月的生杀大权,一年皆旺,月支只一月有权,一月为旺,运支则十年有权,十年为旺。岁支也是如此。相互之间的差别只是一个时限的问题。
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此两组天干相合,只要完全具备了以上基本合化条件,就可以按合化成功论。

注:甲己合化土,如果月令是午火或巳火时,甲木的坐支是午火或己土的坐支是巳火,也可按合化的同一五行论之。这是因为火土同宫之故。其他各组天干相合不能以此同论。


(二)天干相合的特定合化条件
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此三组天干相合,除完全具备天干相合的基本合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其特定的合化条件,才能以合化成功论。
其特定的合化条件是:
1、两干相合,除具备天干相合的基本合化条件外,还必须有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干,亦称化神。也就是说,此三组天干相合,除地支有化神外,天干还必须有化神。由天干地支双重引化,此合才能合化成功。这是因为,天干相合,在合化的过程中,被合之干,既不能以原五行与其它干论生克,也不能以合化后的五行与其它干论生克,所以,此三组天干相合,只有在既符合了基本条件,又符合了特定的合化条件的基础上,合化后所转化的力量,才能由合化的同一五行的透天之干与其它干论生克。

例如:
丁未  壬寅  乙丑  辛巳
此造年干丁火与月干壬水相合,两干紧贴,月干壬水的坐支寅木,为丁壬合化木的同一五行,又为月支,这样,年月两干相合的基本合化条件完全具备,但由于相合两干均为被合之干,因此必须要由日干乙木进行引化。这样丁壬合化木的力量才能转化到日干乙木上来,由乙木与其它干论生克。不过这个透天之同一五行,不论透在何干都可以。如果命局无合化的同一五行的透天之干,岁运有合化的同一五行的透天之干,也可以引化。

2、天干相合,两干均为被合之干者,天干又无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出,除戊癸合化火可按戊癸合化土论外,其于两组,如丁壬合化木和丙辛合化水,如无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干,一律不以合化成功论。也不以合化所生之五行论。在此之前,在整理方面出现过与此论相违背的错误,一律予以纠正。
例如:
    癸酉  戊午  乙丑  甲申
此造年干癸水与月干戊土相合,两干紧贴,月干戊土坐支午火又为戊癸合化火的同一五行,又为月支,两干相合的基本合化条件虽然完全具备,但因相合两干均为被合之干,因其不具备特定的合化条件,没有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干,故戊癸合化火不以合化成功论。因为火土同宫,戊癸合化火不成,可按戊癸合化土论。这种情况,只限于戊癸相合。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的两组相合,不能以此同论。

例如:
己未  丙寅 丁未  壬寅
此造日干丁火与时干壬水相合,两干紧贴,时干壬水的坐支寅木为丁壬合化木的同一五行,月支寅木也为合化的同一五行,两干相合的基本合化条件完全具备,但不具备特定的合化条件,没有丁壬合化木的同一五行(甲、乙木)透干,故日时丁壬合木,不以合化成功论。同时也不以合化火论。更不以合绊论。丙辛合化水如此类推。


二、天干相合,合化后如何与它干论生克
要知道天干相合,合化后如何与它干论生克,首先必须将相合两干分为主合之干与被合之干。即与合化五行相同之干为主合之干;与合化五行不相同之干为被合之干。

如甲己合化土,甲木为被合之干,己土为主合之干。
乙庚合化金,乙木为被合之干,庚金为主合之干。
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这三组相合的两干均与合化之五行不相同,故相合的两干均为被合之干。

1、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之类:
我们已知天干相合,是天干五行力量转化的一种方式,相合的两干,在合化的过程中发生着质和量的变化。如甲己合化土,甲木为被合之干,其质为木,因合化为土,而发生了质的变化。故甲木因合化为土而不复存在了。己土,为主合之干,因合而发生了量的变化。其力量由原来本身的18气,加上甲木的18气,甲己合化土后,己土则以36气与它干论生克。而甲木因合化为土了,故不再与它干论生克了。乙庚合化金,如此类推。

例如:
庚申  丙戌  己未  甲子
此造日干己土与时干甲木相合,两干紧贴,日干坐支未土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又月支戌土也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故日时甲己以合化成功论。甲木因合化变成了土,而不再与它干论生克,地支中有木的藏干之气,也不向甲木上转化。己土仍以原五行,并以本身的气数,再加上甲木的气数与它干论生克。乙庚合化金如此类推。

2、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之类:
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这三组相合的两干均与合化五行不相同,在合化的过程中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其相合两干,因合化后而不复存在了,使其特定的合化条件与合化五行相同的透天之干发生了量的变化。这个与合化五行相同的透天之干,由原来本身的18气,再加上两个被合之干的各18气,则变成了54气。并且由这个与合化五行相同的透天之干与它干论生克。这三组中,相合的两干,在合化后均不再与它干论生克。但戊癸合化火不成而以戊癸合化土中的戊土,因合而发生了量的变化。也由本身的18气,加上癸水的18气,而变成了36气与它干论生克。其癸水,因合化变成了土而不再与它干论生克。

例如:  
甲申  丙寅  丁未  壬寅
此造日干丁火与时干壬水相合,两干紧贴,其中时干壬水坐支寅木与月支寅木均为合化的同一五行,且年干透甲木,故日时丁壬合化木成功。因为丁火和壬水两干均为被合之干,在合化的过程中,其力量(气)则转化到年干甲木上去了。故丁火和壬水再不与它干论生克,而由年干甲木以本身所计气数,再加上日干丁火和时干壬水的气数与它干论生克。

例如: 
甲寅  辛未   丙子   壬辰
此造日干丙火与月干辛金相合,两干紧贴,其中日干丙火的坐支子水为合化的同一五行,且时干透壬水,虽月令未土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但有日支和时支子辰半合水局,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故月日丙辛合化水成功。因为丙火和辛金均为被合之干,在合化的过程中,其力量(气)则转化到时干壬水上去了,故丙火和辛金再不与它干论生克,而由时干壬水以本身所计气数再加上日干丙火和月干辛金的气数与它干论生克(此造中的丙火因是日干,仍按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其方法参考后面第3条的规定执行)。

例如:
癸巳  戊午  甲辰  丙寅
此造年干癸水与月干戊土相合,两干紧贴,同时年月两干的坐支均为戊癸合化火的同一五行,不但完全具备了天干相合的基本合化条件,而且时干有合化的同一五行丙火透出。故年月戊癸合化火成功。因癸水和戊土均为被合之干,在合化的过程中,其力量(气)则转化到时干丙火上去了,故戊土和癸水再不与它干论生克,而由时干丙火以本身所计气数,再加上年干癸水的气数和月干戊土的气数与它干论生克。

例如: 
癸酉  戊午  庚子  辛巳
此造年干癸水与月干戊土相合,两干紧贴,月干戊土的坐支午火为戊癸合化火的同一五行,又为月支,两干相合的基本合化条件完全具备,但没有特定的合化条件的同一五行丙丁火透干,因为火土同宫,在这种情况下,可按戊癸合化土论。其中戊土则是戊癸合化土的主合之五行。戊癸合化成功后,戊土则以本身的计气,再加上癸水的18气与它干论生克。癸水则因合而变成了土,不再与它干论生克。这种戊癸合化火不成以戊癸合化土论,必须是在戊癸合化火的基本合化条件完全具备,而仅缺特定的合化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以戊癸合化土论。

3、两干相合,日干如果是被合之五行,被合化为其它五行时,仍按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例如:
    癸亥   丙辰   甲申  己巳
此造日干甲木与时干己土相合,两干紧贴,时干己土的坐支巳火为甲己合化土的同一五行,月支辰土也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故日时甲己合化土成功。日时甲己合化土成功后,本只应以己土与它干论生克,甲木因是被合之五行,合化为土后,本不应与它干论生克,但因甲木是日干,故仍按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在计气时,日干甲木之气应计在己土上,日干计气时应减去甲木之气。
现以此造为例,讲解日干为被合之干的计气方法。日干甲木因被合化为土,本身无气,加年支亥水中藏干甲木12气,加月支辰土中藏乙木12气,日干甲木共为24气。时干己土本身18气,加日干甲木合化为土的18气,加时支巳火中藏戊土6气,加月支辰土中藏戊土18气,时干己土干支相加共为60气。这样,日干甲木则以24气与它干论生克,而时干己土则以60气与它干论生克。其它两干相合,日干为被合之干合化为其它五行时的生克方法如此类推。

乾造: 癸巳 戊午 壬寅 甲辰
大运: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原断文】:壬水生午月偏枯失令,年月戊癸化火,得时通日生。
早运木火通明,文武双登科甲。乙卯、甲寅四运,土得木疏,镇守边关,成万人首领。运入癸丑,水土浑浊,受小人所害,削职为民。壬子、辛亥、庚运,五行流畅,悠哉清静。至戌运油干而尽。

此造是个古例,其文字简练,深奥难懂。其格局繁琐莫测,但文中的断命风格与近代相似,或有值得仿效和进取之处。

现仅借此例解释天干相合中的两干均为被合之干合化条件的应用。并且从中学习古人断命的风格和选用神的方法。

先看“壬水生午月,偏枯失令,年月戊癸化火,得时通日生”。粗看,年月似乎是以戊癸合化火成功论,更有天干地支互相生克之嫌。细究之,方知是对命局的分析和对日干旺衰的评判,以及对格局的定论。同时也是对选用神的提示。并指出,如果年月戊癸合化火成功,则以从财格论之。以时干甲木通根日支寅木生财为喜。如果戊癸合化火不成功,则以身弱杀旺论之,并以食神制杀为喜。除此以外,这两句简短的断文还有更深层次的含义。那就是四柱排出后,在评判日干旺衰选出用神的基础上,还要从命局中提取吉和凶的信息。文中的“偏枯失令”和“年月戊癸化火”就是这个命局吉凶的标志。“得时通日生”就是这个命局吉凶的应期。同时也是批断岁运吉凶的总纲。即时干甲木何时能发挥用神的作用,就何时应吉,反之,时干甲木何时不能发挥用神的作用,反而变成了忌神,就何时应凶。后面对运程的批断就是对命局中所提取的吉凶信息的验证。

从“早运木火通明,文武双登科甲”之断文中既可看出年月戊癸合化火到丁巳丙辰两步大运才以合化成功论。同时又可看出这两步大运是以从财格而断。因有时干甲木生财而以吉论的。紧接着的“乙卯、甲寅四运,土得木疏镇守边关,成万人首领”更是如此。即阐述了年月戊癸合化火在没有合化的同一五行丙丁火透干的情况下,以戊癸合化土论的使用条件,同时又是对抗五行取用法和对抗五行断命法的精辟论述。更是对“食神制杀,独压万人”断语使用条件的披露。同时也是对时干甲木能发挥作用则吉的检验。

“运入癸丑,水土浑浊,受小人所害,削职为民”。这一小段断文,对天干互化的理论阐述得更加透彻。其中水土浑浊,更是对天干争合不合理论的精辟论述。原命局有戊癸相合,运入癸丑,天干多了一个癸水,两癸争合一戊,争合不合,故曰:“水土浑浊”。何以凶论,因戊癸不合,有七杀戊土对日干克制,时干食神甲木反而泄日主之气,日干成克泄交加之象,时干甲木不但不能发挥制杀的作用,反而变成了忌神。故有受小人之害,削职为民之断。

“壬子、辛亥运,五行流畅,悠哉清静。”显然是以减小失衡或保持原命局相对平衡而以平顺而论的。

另从“乙卯、甲寅四运”看,古人对大运是以天干管前五年,地支管后五年而论的。所谓四运,实际是指乙运、卯运、甲运、寅运,因为干支一气没有分论。按五年为一步运,当然就成了四运。关于大运天干管前五年,地支管后五年的问题,我在前面已有详论。大运天干地支十年都起作用,这已成了众所周知,无可非议的问题,故不另作细论。

我借此例,主要是为了说明天干相合中的两干均为被合之干,除了完全具备基本合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合化条件,是古人留给我们的宝贵经验。因为天干相合中规定,天干相合合化后,被合之干既不以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也不以合化后的五行与它干论生克,所以,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只有在完全具备了基本合化条件的基础上再有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干,才是顺理成章的。

我借此题,同时也是为了说明,我所推崇的用神随岁运的变化而变化和对抗五行取用法,是借鉴古人的经验和论述。如此造丁巳、丙辰大运是按从财格,并以食伤生财为用而以吉论的。乙卯、甲寅大运是以对抗五行取用法,并以食神制杀为用而以吉论的。癸丑大运是以身弱,官伤克泄交加而以凶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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